会稽山佛学高等研究院会议制度
2023-09-14

为了规范管理,按照精简会议的原则,根据《学院章程》,制定本制度。

 

一、院长办公会议(副院长主持)

 

会议时间:一学期不少于两次。

会议内容:教师考核、教学考核、教务总结、决定佛学院重大事项。

参会人员:副院长、教务长,教导长、院务部主任、副主任。 

 

二、院务工作会议(副院长主持)

 

会议时间:一学期不少于两次。

会议内容:传达上级文件精神、指示要求,通报佛学院工作,了解教内、佛教学术界动态。

参会人员:全体法师、教师。

 

三、教学工作会议(教务长主持)

 

会议时间:一学期不少于四次。

会议内容:总结、交流教学经验,通报、了解教学情况,掌握学僧的学习状态,调整安排教学工作。

参会人员:全体法师、教师。

 

四、出席考勤

 

上述会议参加人员的出席考核(勤)由院务部负责。考核(勤)情况作为评议依据。